各班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有力有效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部署和省委工作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的帮扶工作,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统战部等三单位关于开展2024年“同心·光彩助学”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推荐2024年“同心·光彩助学”资助人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金额及名额
每人资助人民币5000元,学校共10名。学院最多可推荐候选人1名。
二、推荐条件
1.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入学以来无违法违规违纪行为,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2.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老生须为2024-2025学年“华侨大学阳光成长计划”成员;
3.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无不及格课程,无学术不端行为,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在班级前50%,二年级及以上研究生上一学年课程优良率不低于50%;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或公益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5.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6.符合以上条件的,优先推荐特殊困难学生群体(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脱贫户(人口)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学生 ;特困供养、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孤儿;残疾学生;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优抚对象子女;残疾人家庭子女)。
三、工作要求
1.评选过程中严格按照评选标准,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2.各学院对拟推荐人选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公示后报送学生处,学生处组织评审,并将推荐名单予以公示及上报。
3.9月1日前各学院将《同心·光彩助学申请表》、《推荐汇总表》、学生成绩单、佐证材料等纸质材料报送至洪祖杭大楼513办公室,《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ftz@hqu.edu.cn,逾期未报送视为放弃。
附件:1.同心·光彩助学申请表
2.推荐汇总表
华侨大学法学院学工办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