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致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和全国学联二十七大的贺信精神,全面落实《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学联学生会组织改革方案》《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联学生会工作实施方案》《福建省学生联合会章程》等有关文件精神,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的相关要求,拟定于2024年7月9日召开华侨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关于华侨大学法学院第二十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名单公示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2021级代表团(17人)
团长:范羽涵
副团长:吴昌颐
代表:冯俊杰 秦菁菁 袁野莎莎 洪楚轩 张馨月 胡林涛 张梦格 扎西央宗 林世华 李睿哲 陈帅 王晓哲 韩忠良 刘泳志(境外生) 陈文静(境外生)
2022级1班代表团(12人)
团长:陈月
副团长:张雯婕
代表:林子寒 刘剑敏 刘晓萌 秦琦 石永权 司荣烨 宋倩莎 孙晓涵 侯元坤 王紫涵
2022级2班代表团(11人)
团长:王雅玲
副团长:吴晓津
代表:叶诗颖 张政 雷浩林 陈烨 蔡丰屹 林怡彤 王恺辉 马雪儿(民族生)
周菁菁(境外生)
2022级3班代表团(11人)
团长:潘周煜
副团长:杨璐
代表:谢静 张博 梁俊濱(境外生) 阿热孜古丽(民族生) 洪志辉 刘诗雅 刘哲珅
刘子晗 马佳欣
2022级4班代表团(11人)
团长:张天博
副团长:余佳璟
代表:金涵铱 李玲玲 梁智群 刘安琪 陆慧颖 乔一帆 任晓冉 陈依卉(境外生)
索朗旺姆(民族生)
2022级5班代表团(11人)
团长:毛忠贤
副团长:柯毅豪
代表:刘晨 刘易君 王一力 王舒怡 涂颖昕 马萍婧 马丁丹妮 陈昱颖(境外生)
普琼(民族生)
2023级1班代表团(11人)
团长:刘芷吟
副团长:李天一
代表:张鼎立 毕金淼 杨婷 邱若男 陈慧琳 陈悦霖 胡凛 陈炳廷(境外生)
李雅媛(境外生)
2023级2班代表团(11人)
团长:薛喆文
副团长:徐文荣
代表:王晨 王宝杰 潘静涵 肖忆涵 罗一鸣 尹佩琪 戴江南 梁珈铭(境外生)
陈建杰(境外生)
2023级3班代表团(11人)
团长:范天勤
副团长:赵乐萱
代表:陈伟鹏 房松炜 傅嘉佳 洪嘉雯 黄宇轩 赖怡婷 刘丽华 张家慈(境外生)
袁芷彤(境外生)
2023级4班代表团(11人)
团长:郑梓娟
副团长:谢紫薇
代表:康正仪 彭小菲 杨晨毅 侯荣蓉 姜懿烜 周钰琪 郑雅菱 陈嘉宜(境外生)
钟咏珊(境外生)
2023级5班代表团(11人)
团长:游晓烽
副团长:唐诗渊
代表:陈胜英 黄林芳 林欣怡 刘婧 安疆燚 张颜 陈慕芬 黎美仪(境外生)
马祥(民族生)
团学部门代表(11人)
刘珈华 丁佳怡 刘柯怡 吴明磊 黄登峰 秦方圆 吕卓然 廖婧愉 陈子叶 朱明锃 李宇昕
公示期为2024年7月4日至7日。如有异议,请于2024年7月7日17:00前采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在公示期间向学院学生会工作办公室反映。
院学工办电话:0595-22692177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