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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公开遴选第二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6月18日 17:58     点击:

各研究生班级、全院研究生:

为贯彻落实高校学生会组织改革的精神,进一步加强研究生会骨干队伍的培养和建设,更好地履行研究生会的职责,服务广大研究生,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关于推动高校研究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实际情况,现开展法学院第二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候选人的公开遴选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席团组成

研究生会主席团实行主席轮值制,第二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主席团成员通过研究生代表大会差额选举产生。

二、候选人资格条件

1. 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针,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政治立场坚定,组织纪律性强;

2. 具有华侨大学正式学籍的全日制非毕业班研究生;

3. 学习成绩优秀,学有余力,课程优良率在50%及以上,无不及格情况,社区表现分不低于98分;

4. 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养、良好的品德和责任感,品行端正,积极上进;内地学生须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含预备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信念坚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和爱国情感,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港澳台侨学生应自觉拥护祖国统一、拥护“一国两制”,具有强烈的国家认同和文化认同;留学生应认同“一个中国”,了解和热爱中华文化、主动担当中外交流的文化使者;

5. 具有较强的组织策划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一定威信,能够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6. 对学生工作有热情和责任感,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有一年及以上的学生工作经历。

三、产生程序

递交推荐报名表→班级团支部初审推荐→人选资格审查→现场评议推荐→拟定初步推荐人选名单→综合考察→公示并上报→召开研究生代表大会选举→正式聘任。

四、其他事项

请有意愿参与的同学填写并向班级团支部递交《法学院第二十届研究生主席团成员人选遴选推荐表》(见附件),班级团支部进行初审,各团支部请于20246月2812:00前将有支部负责人签名的推荐表pdf文档和普通电子版文档发至307588558@qq.com(文件名为“20**级**班团支部+姓名+法学院第二十届研究生会主席团成员人选遴选推荐表”)。


共青团华侨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46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