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研究生团总支,各班级:
根据《法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附件1),法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法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法学院学生干部的培养、管理和教育,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更好发挥学生干部风尚引领、桥梁纽带、先锋骨干的作用,提高学生干部综合素质。
二、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本次考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各考核对象进行客观考核。
2、分类考核原则。本次考核根据不同工作部门的性质和职能分为法学院团委学生委员、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团委、学生会部门,团委、学生会部门成员,班长、团支书、团支委及班委会成员四大类别,分别考核。
三、考核对象
2023-2024学年法学院团委学生委员、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团委、学生会部门成员,各班级班长、团支书、团支委及班委会成员。
四、考核区间
2023年6月-2024年5月10日
五、考核步骤
(一)团学部门及个人考核
1.部门考核阶段(5月14日-5月17日)
请各部门根据《法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附件1),将本部门学年工作总结(模板见附件9)及《部门自我评议表》(常规型部门见附件2、绩效型部门见附件3)于2024年5月17日20:0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57722198@qq.com。
2.个人考核阶段(5月19日-5月22日)
各部门组织本部门个人考核评议,学生干部本人填写《法学院学生干部评定表》(附件8),填写完毕后交由相应的部长及分管委员进行核定统计。各部门将《法学院学生干部评定表》(附件8)汇总至分管委员处,于2024年5月22日20:00前汇总,电子版发至邮箱1551713637@qq.com。
(二)各班级班长、团支书、团支委及班委会成员考核
班级两委(含班长、团支书)的考核由各班现任班长、团支书组织开展,并负责材料反馈。
班长、团支书及两委委员考核基本分100分,由问卷考核60%、班主任意见40%两部分组成。
1.问卷考核60%
各班级组织本班内部测评,通过《法学院班级两委考核调查问卷》(附件10)调查,由班长、团支书统计出统计得出班级问卷平均分,折算60%。
2.班主任意见40%
班主任为班长、团支书及两委委员进行打分, 满分100分,最终得分由班长、团支书折算40%。
各班负责人根据分数最终确定两委委员(含班长、团支书)评级。评议各等级数量详见《法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附件1)第二十一条。评议结束后,各班级将《法学院班级两委评议表》(附件11),于2024年5月20日20:00前汇总,电子版发至邮箱2077688831@qq.com。
上述所有考核结果将在本班内公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应在结果公布后3日内向本班团支委、班委反映。
六、注意事项
1、全体学生组织工作人员要积极对待此次考核及评比,具体考核要求见《法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附件1)。
2、在考核中各部门及干事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相互监督、透明公开的原则。
3、请各班级积极配合考核工作,准时上交相关材料。
4、如有疑问请联系法学院团委组织部。
共青团华侨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