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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法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3日 10:20     点击:

团委、学生会各部门,研究生团总支,各班级

根据《法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附件1),法学院团委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法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法学院学生干部的培养、管理和教育,充分调动学生干部的积极性,更好发挥学生干部风尚引领、桥梁纽带、先锋骨干的作用,提高学生干部综合素质。

二、考核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本次考核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各考核对象进行客观考核。

2、分类考核原则。本次考核根据不同工作部门的性质和职能分为法学院团委学生委员、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团委、学生会部门,团委、学生会部门成员班长、团支书、团支委及班委会成员四大类别,分别考核。

三、考核对象

2023-2024学年法学院团委学生委员、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团委、学生会部门成员各班级班长、团支书、团支委及班委会成员

四、考核区间

20236月-20245月10日

五、考核步骤

(一)团学部门及个人考核

1.部门考核阶段(5月14-5月17日)

请各部门根据《法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附件1),将本部门学年工作总结(模板见附件9)及《部门自我评议表》(常规型部门见附件2、绩效型部门见附件320245月1720:00前将电子版发送到邮箱57722198@qq.com

2.个人考核阶段(5月19-5月22日)

各部门组织本部门个人考核评议,学生干部本人填写《法学院学生干部评定表》(附件8),填写完毕后交由相应的部长及分管委员进行核定统计。各部门将法学院学生干部评定表》(附件8汇总至分管委员处,于20245月2220:00前汇总,电子版发至邮箱1551713637@qq.com

(二)各班级班长、团支书、团支委及班委会成员考核

班级两委(含班长、团支书)的考核由各班现任班长、团支书组织开展,并负责材料反馈。

班长、团支书及两委委员考核基本分100分,由问卷考核60%、班主任意见40%两部分组成。

1.问卷考核60%

各班级组织本班内部测评,通过《法学院班级两委考核调查问卷》(附件10)调查,由班长、团支书统计出统计得出班级问卷平均分,折60%

2.班主任意见40%

班主任为班长、团支书及两委委员进行打分, 100分,最终得分由班长、团支书折40%。

各班负责人根据分数最终确定两委委员含班长、团支书评级。评议各等级数量详见《法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附件1)第二十一条。评议结束后,各班级将《法学院班级两委评议表》(附件11,于20245月2020:00前汇总,电子版发至邮箱2077688831@qq.com

上述所有考核结果将在本班内公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应在结果公布后3日内向本班团支委、班委反映。

六、注意事项

1、全体学生组织工作人员要积极对待此次考核及评比,具体考核要求见《法学院学生干部考核办法》(附件1)。

2、在考核中各部门及干事要坚持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相互监督、透明公开的原则。

3、请各班级积极配合考核工作,准时上交相关材料。

4、如有疑问请联系法学院团委组织部。



共青团华侨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45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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