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级本科团支部:
法学院团委、学生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法学院党委的领导与上级团学组织的指导下,本着“更好地为学院服务,为同学服务”的宗旨,建设组织、宣传、创新、实践、辩论、文体架构布局,功能支撑多位一体格局,力促组织文化、宣传文化、学术文化、竞赛文化、体艺文化、创意文化等多元文化交汇涌流,实现广大同学全面发展、综合素质提升的目标,在历届团委、学生会负责人的努力下,持续开创法学院团学工作内涵、特色、品牌发展新局面。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华侨大学学生干部培养与管理规定》《法学院团学组织机构设置、人员配置与运行机制的工作办法》等相关要求,面向全院公开遴选团委学生负责人、第二十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推荐人选,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员配置
根据上级要求与工作需要,法学院团委会设置团委副书记 2 人、法学院团委专职委员(兼任团委办公室主任)1 人;法学院学生会主席团设置成员3人。
二、遴选条件
(1)应当为中共党员或共青团员,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怀,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具有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的觉悟和能力;
(2)应当是学有余力、学业优良的学生,学习勤奋努力,入学以来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爱集体、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起先锋模范作用;
(4)工作态度端正,有较强的责任感与纪律性,能够扎根同学,扎扎实实做事;
(5)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开拓创新思维,能积极主动地出谋划策,努力建设充满朝气、奋发上进的组织文化;
(6)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口头表达、文字写作、综合分析、解决问题能力;
(7)原则上团委学生委员、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从2022级产生;
(8)团委学生负责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人选须至少要在两个校、院级学生组织(团委、学生会)不同团队(部门)或团支委、班委不同岗位有一年轮岗或交叉锻炼的经历,“桐心缘”法律服务学习实践团亦含在内。
三、遴选程序
(一)团委学生委员:递交推荐报名表→班级团支部初审推荐→人选资格审查→现场面试与评议→拟定初步人选名单→综合考察→公示并上报→正式聘任;
(二)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递交推荐报名表→班级团支部初审推荐→人选资格审查→现场面试与评议→拟定初步推荐人选名单→综合考察→公示并上报→召开学生代表大会选举→正式聘任。
四、其他事项
请有意愿参与遴选的同学填写《法学院团委学生负责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人选遴选推荐表》(见附件),每人应填报两个及以上志愿,并向班级团支部递交《遴选推荐表》。请各班支书收齐汇总,于2024年5月19日(周日)20:00前将有支部负责人签名的pdf文档和普通电子版word文档发至邮箱hqufxy_zzb@163.com(文件名为“2022级法学*班团支部+姓名+法学院团委学生负责人、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人选遴选推荐表”)。
对通知有疑问,请联系法学院团委组织部。
共青团华侨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