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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与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共建 加强与地方实务部门交流合作

发布日期:2012年11月05日 00:00     作者:罗盈      点击:

515日上午830分,在洛江区检察院6楼会议室举行了隆重的法学院与泉州市洛江区检察院签订检校合作协议的仪式。法学院党总支书记钟伟丽、副院长戴仲川、法硕中心副主任白晓东,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邓世章,洛江区领导黄碧煌、黄永固、关裕平,洛江区检察院检察长甘泽阳等出席签订仪式。法学院副院长戴仲川与洛江区检察院检察长甘泽阳签订“检校合作”协议,并共同为“华侨大学法学院教学实践基地”揭牌。

仪式上,院党总支书记钟伟丽首先介绍了法学院的现状与优势,检校合作的意义和模式,并请洛江区检察院尽量提供机会给学生进行专业实习、给教师进行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为学院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提供新渠道。区委副书记黄碧煌充分肯定了此次检校合作,她指出,华侨大学是重要的人才基地,在教研方面优势突出,洛江区检察院在工作实践方面优势突出,检校合作协议的签订,是教研与实践结合的有益探索,能够为双方提供更为广阔的平台,共同推进法学教育和检察事业的发展。

  仪式结束后还举行“正义杯”法律辩论赛。辩论赛有洛江区人民检察院代表队、法学院的本科生和研究生代表队、洛江律师代表队等四支队参加。比赛中,正反双方辩手就“是否应提倡从职业律师中直接选拔检察官”、“网络舆论对公正执法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等法律辩题展开激烈的辩论,双方据理力争,妙语连珠,赢得了观众的阵阵掌声,展示了选手的思辨风采。最后,法学院研究生代表队获得了团体第二名,研究生欧占中、毛娟娟两位辩手因综合表现突出被评为最佳辩手。

为更好地培养法学院学子的法律实务能力,增加就业竞争力,培养法律实践型人才,同时也为法学院充分发挥自身教学、人才资源优势,服务社会提供平台,法学院近年大力加强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等司法实务部门的实践基地建设工作,截至目前,已先后建立29家基地,能同时为近230名学生提供实践机会。

法学院副院长戴仲川与洛江区检察院检察长甘泽阳签订“检校合作”协议

“正义杯”法律辩论赛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