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法学术午餐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崇法学术午餐 >> 正文

第六期“崇法学术午餐”——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批判和改良

发布日期:2017年05月17日 08:21     点击:

 

2017516日,本学期第六期“崇法学术午餐”在祖杭楼507东亚法律文化中心如期举行,本次由李士林老师为师生带来《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批判和改良》。

李老师首先从找寻间接侵权角度切入,即是否有必要在知识产权领域单设独立的间接侵权责任。接着谈到我国的《侵权责任法》重在对行为的评价和损害的补救,在该法律中并无对间接侵权的体现,并从大数据角度分析了实践中案件裁决间接侵权的适用主要指的是帮助侵权、教唆和引诱侵权,而且也引用了相关学者对这一问题的看法,说明间接侵权概念本身具有模糊性和不确定性。然后,李老师谈到了间接侵权的侵权法体系之困,分别是间接侵权三要件的逻辑矛盾、间接侵权抽象商标法的困窘和间接侵权与侵权责任法的不相容。最后,李老师提出了自己对知识产权间接侵权的改良意见,即将侵权与责任区分以及类型化间接侵权。

在接下来的讨论环节,每位老师都从自己的专业角度谈了对这一问题的看法。比如陈慰星老师提到在类型化的问题上帮助侵权和教唆侵权是否可以容纳间接侵权;从证据角度如何证实间接侵权。刘超老师谈到现行的《侵权责任法》中规定的侵权责任类型是否可以容纳知识产权间接侵权责任预期规制的侵权行为,是否应该在一般侵权法理与制度类型中穷尽所有手段,再引入改良。李飞老师认为间接侵权实质上就是因果关系的问题,并谈到了相关书籍中对这一问题的看法。黄佳钰老师认为可以将事前审查义务纳入,并提到了科斯定理和汉德公式。姜大伟老师提出知识产权间接侵权和侵权法之间到底是种什么关系,并指出间接侵权和著作权等是否存在共性。谢达梅老师提出间接侵权是否可以脱离直接侵权而存在,专利法中引入间接侵权的问题,帮助和引诱是否可以覆盖。张照东老师谈到若从结果往前推,间接侵权究竟是共同责任还是连带责任;政策导入除了考虑权利人的利益之外是否还需要考虑社会大众的利益等等。

两个小时的活动转瞬即逝,正如刘超老师最后总结到的那样,本次活动的参与度很高、讨论的氛围很热烈,大家在满怀期待中结束了本次午餐会。

 

王佳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