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法学术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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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期崇法学术午餐——“国际关系中的建构主义——兼谈‘一带一路’倡议”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8日 14:28     点击:

连日的阴雨终究散去,天空也终于放晴。6月20日,本学期第十期崇法学术午餐会在祖杭楼507东亚法律文化中心如期进行,由钟付和老师为大家带来《国际关系中的建构主义——兼谈‘一带一路’倡议》。

活动伊始,钟老师为大家介绍了建构主义的关键词,包括:主体间意义、观念、意义的建构,并解释了这种学派兴起的背景,建构主义是在现实主义和自由主义的基础之上兴起的学派,其起源于20世纪冷战结束后,亚历山大·温特在1990年发表了期刊文章《无政府状态是国家建构造成的:实力政治的社会建构》,为新学说奠下了基石。此外,该学说的代表人物还有约翰·鲁杰,虽然目前影响力较大的是温特的观点,但钟老师认为稍早一些的鲁杰所主张的深嵌自由主义更具原创性。在鲁杰看来,深嵌的自由主义包含两个基本原则:一是自由开放的市场化原则;二是基于公平正义的社会保护原则。二战后的国际经济秩序体现出如下基本特征,即在多边主义得到支持的同时,国内稳定亦成为必须得到满足的要求,深嵌的自由主义之精髓,就在于“设计出一种多边主义的形式,使之与国内稳定的要求相一致”。鲁杰提出这一主张的目的,是对当时盛行的、基于权力来解释国际经济机制之形成与变迁的主流观点提出批评和挑战。为此,他强调仅仅注重权力分布与自由主义国际经济秩序之间的关联,无助于人们深入理解国际经济机制及其变迁。接着,钟老师谈到了基于鲁杰式建构主义,国际治理结构可能的发展路径,分别是隐含着国际宪政的法治、社会化的跨国公民社会、发挥认知共同体作用的多元共存。最后,钟老师也谈到了“一带一路”中的观念利益与观念建构。

进入自由讨论环节,各位老师各抒己见,纷纷发表了自己对这一问题的看法。陈贤贵老师认为关于建构主义不同的流派存在不同的立场,其主张亦容易走向怀疑论或者唯心论,没有明显的看出来钟老师对此持一种怎样的看法。杨静哲老师就这一问题谈到温特从社会学角度将行动与结构引入国际关系之中,其并不强调经济、文化和身份的建构,而是持一种温和的立场注重建构的持续性。吴永辉老师认为,“一带一路”已经涉及到观念的输出,但主导的观念仍然太少,并且沿途国家差异较大、文化共识少,是故经济必需先行,陈斌彬老师对此也持相同的观点。刘音老师从自由主义在美国和凯恩斯主义在欧洲的演进与妥协,表达了对建设人类共同体的期许。谢达梅老师从方法论角度提出国际法是国际关系的法治化,构建“一带一路”时该如何提升中国的话语权,针对这一战略是否应该有相应的争端解决机构。刘超老师也谈到了建构主义对规则的认识、对于学科认识的意义、对问题解决的意义,究竟该用哪种意义来定位建构主义。钟老师最后补充到,传统理论中提出的维持国际秩序平衡的三种模式,即单极霸权平衡、两极恐怖平衡和多极的均势平衡模式,都不足以解释和验证当今全球化条件下的国际秩序。在市场、信息和交通日趋全球化的物质条件下,观念因素的影响应该得到充分的重视。另一方面,基于主权国家仍然独立的现实,必须积极发挥国际法的调节作用,并称赞WTO这一组织在解决当今国际争端时扮演了非常积极的角色。

时间不知不觉已超过两小时,然而各位老师似乎意犹未尽、情绪高涨,大家在对下次午餐会的满怀期待中结束了本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