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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士林【商业标识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整——兼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7日 11:35     点击:


论文题目

商业标识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规整——兼评《反不正当竞争法》第6条

作者姓名

李士林

年度

2019

刊物名称

法律科学

刊号

CN:61-1470/D

刊物期别

2019,37(06)

刊物级别

CSSCI来源期刊

作者顺序

1

被转载


文章摘要

商业标识的保护一直存在《反不正当竞争法》(下称《反法》)和《商标法》并行适用的情形,新施行的《反法》第6条虽然删除了注册商标的表述,但"其他混淆行为"的规定与《商标法》第58条的衔接并没有明确,注册商标与其他商业标识交织混淆情形下的规范适用并不清晰。追溯商业标识保护史可见,商业标识保护模式具有多样性,既有单一适用《商标法》或《反法》者,也有综合适用两法者。之所以采用不同的模式,所依据的法理在于:权利的定性、统一注册、对抗力强弱;所依据的外在技术在于:商标概念的广狭、反法的规整方式、商标使用的判定。我国的《反法》第6条意图消除与《商标法》的重叠保护,囊括溢出《商标法》之外的商业标识,但"其他混淆行为"兜底的宽泛规定可能使上述立法意图落空,因此应将其解释为两种情形:"将商标作为非商标性商业标识使用的行为"和"使用他人商标之外的识别标志引起误认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