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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超【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法律表达】

发布日期:2019年11月17日 11:34     点击:


论文题目

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法律表达

作者姓名

刘超

年度

2019

刊物名称

吉首大学学报(社科版)

刊号

CN:43-1069/C

刊物期别

2019-09-18

刊物级别

CSSCI来源期刊

作者顺序

1

被转载


文章摘要

我国提出了形成"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改革目标。应当从定义、目标和地理空间范围等角度明晰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内涵与外延,从实质而非形式视角界定自然保护地体系中的"主体"地位与自然保护区的"基础"地位。以法律体系理论审视被列入立法计划的《国家公园法》立法,应当在法律体系中规划立法、在法律体系中明确法律部门归属、在法律体系中协整相关单行法的内在关联性。应制定专门的《自然保护地法》为改革目标的实现提供法治保障,立法重点包括将《自然保护地法》界定为自然保护地领域的基本法和政策法、确立自然保护地类型划分的法定标准、厘清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地位与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