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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超【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判决形式的疏失及其完善 ——从试点期间典型案例切入】

发布日期:2018年11月17日 11:20     点击:


论文题目

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判决形式的疏失及其完善 ——从试点期间典型案例切入

作者姓名

刘超

年度

2018

刊物名称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刊号

CN:33-1337/C

刊物期别

2018,(05)

刊物级别

CSSCI来源期刊

作者顺序

1

被转载


文章摘要

梳理与剖析两年试点期间检察机关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典型案件可知,虽然2014年修改的《行政诉讼法》规定了驳回诉讼请求、撤销、履行职责、履行给付义务、确认违法或者无效、变更等六种判决形式,但试点期间环境行政公益诉讼的判决形式整体上呈现类型狭窄的特征,最经常适用的两种判决形式中,确认违法判决过于形式主义,履行职责判决过于笼统。完善环境行政公益诉讼判决形式,需要矫正环境行政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定位的偏向以及行政诉讼构造上的扭曲与错裂,具体路径包括:系统规定与适用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判决形式、尊重诉前程序的独立价值而慎用确认违法判决形式、具体化履行职责判决形式、重视具体适用撤销判决与变更判决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