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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方玉【论我国立法过失的主要形态及解决路径】

发布日期:2017年11月17日 10:50     点击:


论文题目

论我国立法过失的主要形态及解决路径

作者姓名

王方玉

年度

2017

刊物名称

江苏行政学院学报

刊号

CN:32-1562/C

刊物期别

2017,(03)

刊物级别

CSSCI来源期刊

作者顺序

1

被转载


文章摘要

法律的抽象性、滞后性使得立法中不可避免出现各种过失现象,立法过失的存在影响了法律体系的完善和公民权利的保障。我国的立法过失现象主要包括立法的显性与隐性不作为、上下位法律冲突、法律规范内部冲突以及作为实质立法的司法解释违法等。立法过失形成的主要原因是成文法的滞后性以及我国立法体制下的多元立法模式。解决我国的立法过失问题需要扩大立法提案的主体范围,设立立法动议常规调查机制;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提升地方立法质量;发挥但又要限制司法解释的作用;建立国家立法赔偿机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