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成果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学术成果 >> 正文

法学院刘超教授再度获立最高人民法院重大课题

发布日期:2025年01月02日 13:48     点击:

12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2024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立项结果的公告》发布,我院院长刘超教授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忠明联合申报的“生态环境修复司法问题研究”获批立项(课题编号:GFZDKT2024B16-3)。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在“十二、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部分部署“建设多元化生态保护修复投入机制”。本课题从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任务切入,拟在系统界定生态环境修复司法的机制内涵与运行机理的前提下,以实证研究为基础总结生态环境修复司法创新的样本与经验,系统展开生态环境修复司法机制完善路径构建,以期从紧密契合实践与时代需求的角度,为我国生态环境修复司法机制的完善提供理论参考与政策建议。

这也是继2022年刘超教授与时任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元祥联合主持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度司法研究重大课题“司法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研究”(课题编号:ZGFYZDKT202203-03) 之后,再次获得该课题立项。

法学院高度重视与司法实务部门的密切合作,着力通过多种途径将与实务部门的紧密合作转化为推动学院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和科研创新发展的重要动力。自20229月签约共建以来,法学院与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人才培养、课题申报、地方特色法治问题研究等领域开展深入合作,取得了丰富成果。

近几年来,法学院还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福建省委统战部、厦门市人大常委会、福建省侨联、泉州市委统战部、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泉州市人民检察院、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法院等数十家实务部门,围绕共建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国际交流中心福建基地、华侨大学教育立法研究基地(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华侨大学共建)、福建省地方法治研究中心、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评估与咨询服务基地、华侨大学海上丝绸之路司法联合研究中心,聚焦涉侨与涉外法治、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检察公益诉讼机制等专题,以合作共建、接受立法项目委托、受聘专家顾问、联合开展专题研究等多种形式开展合作,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为法治中国建设培养高素质法治人才,为强化法学学科特色方向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编辑/初审:张平军

         复审:刘    超

         终审:张    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