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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刘超副教授作百名优秀学者培育计划学术报告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11日 00:00     作者:叶腾凤      点击:

6月9日下午,2013年度哲学与社会科学百名优秀学者培育计划入选者、华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刘超博士在法学院祖杭楼七楼会议室作《环境侵权行为违法性之再检讨》的学术报告。本次学术报告会由法学院戴仲川副院长主持,多位老师担任点评人,法学院十余位老师参与了点评与讨论。
刘超副教授首先从报告内容写作的学科分歧与制度背景分析开始,引入检讨“环境侵权行为违法性”的理论与现实意义,然后从环境侵权行为违法性的争论、环境侵权行为违法性之证成以及环境侵权行为违法性判定之制度构造三个层次展开了详细论述。刘超副教授指出,环境侵权责任的作为特殊侵权无过错责任的性质,并不能否定在认定环境侵权责任时对环境侵权行为的违法性进行判断,环境侵权行为违法性的判定是实现以侵权法律途径解决环境权益纠纷的重要制度工具。
刘超副教授主题报告完成后,许少波教授从证据法规则、彭春莲副教授从一般侵权责任与特殊侵权责任之间规则区别的立法变迁、张照东副教授从立法保护与风险防范能力的分配、吴情树副教授等从刑法上关于违法性的理论与制度构造、叶小兰副教授从违法性理论对环境司法实践的意义等角度对主题报告内容展开了评议,参加学术报告的陈斯彬副教授、杨静哲博士、陈乾勇博士和蔡文灿等多位老师老师均不同角度进行了点评,阐述自己的观点。
学术报告会在轻松愉快的气氛中进行了两个半小时,此次学术报告会同时也是法学院第七期学术沙龙活动,师生踊跃参与,互动积极,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法学院院学术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