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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nathan Harrington教授莅院讲学,论后京都议定书时代全球环境治理何处去

发布日期:2015年06月25日 00:00     作者:乔彦军      点击:

2015618日晚,由法学院主办,法学院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团委学生会,法律硕士联合会承办的华大法学论坛在祖杭楼2-7教室举行。本次主题为“后京都议定书时代全球环境治理何处去?,美国特洛伊大学政治科学系终身教授Jonathan Harrington担任主讲嘉宾。法学院师生及三明法院法官近300余人听取报告会。报告会由法学院刘音副教授主持。

Jonathan Harrington教授以旧有经济增长模式为切入点,指明该模式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并介绍了因此召开的多次国际性气候变化会议,其中最重要的成果就是签订京都议定书,对碳排放做了限制。然而美国等发达国家并未签署,他对此表达了不满,认为发达国家在享受发展红利同时,应当对其之前造成的环境影响负责,而不是一味的指责发展中国家,把责任推给发展中国家。由此他提出了“共同而有差别的责任”概念,并对现今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提出了各自具体的行动建议,共同应对全球环境问题。最后他对12月将在巴黎举行的气候峰会谈了下自己的期许。Jonathan Harrington教授的英语讲解风趣幽默、深入浅出、例举丰富,伴之刘音副教授的精准翻译,让大家在了解全球环境治理问题的同时,又能进行比较深入的思考,很有启发意义。

Jonathan Harrington教授还与在场的同学和法官互动,解答了大家的疑问和不解。互动环节持续了近1小时,可见讲座之精彩。最后,刘音副教授对讲座做了点评,简要概括了本场讲座的内容,并进行了高度评价。本次讲座在师生们的热烈掌声中圆满落幕。

(文:诸国忠 )

Jonathan教授作报告

报告会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