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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院法学所王敏远教授莅临讲学,探讨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

发布日期:2015年11月28日 00:00     作者:乔彦军      点击:

值法学院建院30周年,1127日下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博士生导师、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王敏远教授莅临我校,在祖杭楼2-7教室举行“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问题探讨”的学术讲座。法学院师生200余人参加了本次讲座。讲座由法学院院长许少波教授主持。

在此次讲座中,王敏远教授阐述了此次讨论的宗旨,即从学术的角度研究疑难问题。他指出,从学术研究的角度进行探讨,既是为了表明探讨这个问题将以自己的学术观点为基础,也是为了区别于实务部门对这个问题的研究。在讲座的开始前,王教授先做了两个铺垫性的说明,旨在说明这项改革的主要背景和基本目标。改革的主要背景包括两个方面:一、这项改革基于顶层设计。中央对推进这项改革的认识和决心已经十分明确,如果没有这个“尚方宝剑”,仅仅依靠最高人民法院来推动,所能做的就很有限,跟学界的期待很远;二、这项改革是在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进行的。也就是说,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只是这次改革的组成部分,当然也是其关键部分。王教授指明,这次改革是针对已侦查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所产生的问题,实现符合更高要求的司法公正。这意味着:一是透过决定案件命运的主体的变化,进一步认识决定案件命运的根据的变化——怎样避免从侦查的任意,演变为审判的任意;二是通过诉讼中心环节的变化,进一步认识诉讼各个阶段关系的变化——怎样将审前程序与审判的衔接由“接力赛”变为“预决赛。”建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审判权力运行体系,必须尊重司法规律确保庭审在保护诉权、认定证据、查明事实、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随后,王教授又讲述了审判职能转变及其与相关诉讼主体的关系如何调整的问题。

王敏远教授还与在场同学互动,解答了大家的疑问和不解。最后,许少波教授对讲座进行了精彩的点评。

(文:张耀旭 图:滑金旭)

王敏远教授在作报告

讲座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