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学研究 >> 学术动态 >> 正文

南京师范大学李浩教授做客“华大法学论坛”

发布日期:2016年05月28日 00:00     作者:乔彦军      点击:

法学院“华大法学论坛”系列学术讲座2016年第二期日前在祖杭楼2-7教室举行。我国著名法学家,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李浩教授主讲。

本次讲座以“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理解与适用”为主题,通过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概述、适用情况分析、原告适格问题、与申请再审的关系、如何减少第三人撤销之诉五个部分展开。李浩结合典型案例,从理论和实务上详尽讲述了第三人撤销之诉。

李浩先从为什么要讨论第三人撤销之诉说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是一般的诉,从立法开始就争议不断,出现很多问题。在概述中,李浩从概念、立法沿革、为什么规定在民诉法第56条、立法宗旨、最高院在修法中的建议、立法机关规定该制度的理由、其与既判力的关系七个方面详尽阐述了第三人撤销之诉。

李浩提到目前我国各省适用情况差异显著;对于原告适格问题,李浩推荐了三篇文章,并通过十个典型案例重点阐述。对于其与申请再审之间的关系,李浩通过对比两者的异同,加深了对第三人撤销之诉的理解。

李浩并就如何减少第三人撤销之诉提出了四点建议,即充实事前的程序保障,在诉讼中加大防范虚假诉讼的力度,诈害诉讼防止之参加、诈害诉讼防止参加的事后效力。

报告会由法学院院长许少波教授主持。法学院副院长张国安教授,法学院及部分共建单位200余名师生听取了报告。

讲座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