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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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历史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31日 11:00     点击:

    法学院1996年开始在澳门合作办学,招收法律专科生、本科生和研究生,现已形成相对成熟的国际合作办学模式。学院一贯秉承华侨大学“面向海外、面向港澳台”的办学方针,倡导为侨服务,为港澳台服务的教育理念,发挥学院学科综合性优势,为澳门培养和输送了大量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为了迎接澳门回归,在国侨办和教育部相关领导的关心支持下,法学院于1996年开始在澳门招收法学本专科及研究生,并选派教师利用夜间和双休日为澳门各类司警(纪律部队)、公务人员等上课。2011年,针对澳门办学特点,法学院组织编写澳门法学本科系列教材20余册。2016,澳门镜海学园法学专业本科18名毕业生毕业论文答辩工作顺利完成,18位本科生圆满完成学业,为澳门本科办学画下圆满句号。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法学专业毕业生已经遍布澳门全境。据不完全统计,法学院培养澳门法学专科、本科和各类法学研究生达1357人。目前澳门司法警察部门30%左右的都是华侨大学法学院毕业生,他们为澳门繁荣稳定贡献力量。这一段办学经验对法学院弥足珍贵,是今后华侨大学境外办学的良好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