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研究生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研究生培养 >> 澳门研究生 >> 正文

澳门法律硕士研究生教学情况

发布日期:2018年05月31日 11:01     点击:

一、招生录取工作

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澳门招生录取工作于每年6月完成。2017年,澳门录取人数12人,生源质量明显高于去年。

本中心组成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具体考核工作,同时负责处理招生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申诉。

2017年招生报名阶段,本中心加大招生宣传力度。境外招生工作由中心主任许少波教授和黄奇中副教授、林伟明副教授赴澳对考生进行面试。本中心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精神进行复试与录取工作。因此,在复试过程中,面试入场顺序采用随机排列,面试采用抽题回答的方式进行:考生抽取四道题目,选择两道回答,每组中考生抽到的题目各不相同,保证了本次面试的公平性。

澳门法硕招生项目始终在优化细化为考生服务方面下功夫,每一项工作的开展都是以维护考生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尽心尽力地做好为考生服务工作。为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开、公正”,本中心从报名到初试,从资格审查到笔试、面试,一项项信息公开都通过网络公开。同时,使用手机短信群发的方式,使考生的第一时间知道最新招生录取信息的发布,也有效防范中介诈骗团伙和个人劫取招生信息,欺骗考生,谋取经济利益的非法行为。录取工作开始后,立即提供招生咨询服务,帮助广大考生更加深入地了解招生政策、复试形式及安排等。因此,考生的满意度不断增加。

二、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1)澳门法律硕士教学课程安排

澳门法律硕士课程安排以契合澳门法律体系为重点,以内陆地区与澳门地区法律体系比较为特点,突出比较法学的法学教育方向。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每年选派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赴澳门上课,重视课堂教学质量。

2)考勤制度建设

新修订请假制度,在教学管理过程中,一方面加强任课老师的责任意识,规定每次课必须严格考勤;另一方面中心不定期抽查,在结课前三周将对考勤不够的学生重点提醒,督促其按时上课。任课老师较为积极的配合工作,认真执行考勤制度,期末按时提交考勤表。对于考勤不够的学生按时报告中心,由法硕中心通知学生该门课程不能参加考试,须重修课程。

3)考试制度建设

以前的必修课期末考试时间是由任课老师按照法硕中心要求的考试时间段和学生商定具体考试时间,学习委员报法硕中心备案,再由中心发短信通知学生。这就造成考试的随意性,学生找各种理由使考试时间随意变动,致使老师和学生双方对于考试都不重视。自2006年起,现任领导加强考试制度建设,期末考试时间由法硕中心统一安排,避免了考试的随意性,也严肃了考试纪律。

4)教学质量评估制度改变

以前的教学质量评估只是简单的分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学生只要在对应项目中划“√”就可以了。结果造成对于教师的授课质量只是笼统、大致的评价,不利于中心对于任课老师的教学质量清楚、明晰的监控。现任领导摒弃了以前的等级制度,实行百分制评价制度。对任课老师的教学结果有了更为直观、清楚的把控。对于连续两年评分人数达到30%,分数在80分以下的任课老师,一律不予安排授课。对于评价较高,授课质量好的老师,多进行课程安排。

5)学位论文质量有所提高

本中心对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十分重视,在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预答辩、论文送审、论文答辩及电子检测环节都严格把关,努力提高学生学位论文质量。

学位论文的选题是学位论文工作第一个重要环节。每本中心进行三次学位论文开题评审和两次开题复审。2016年,参加学位论文开题评审澳门学生共计8人,全数通过。

学位论文中期检查是保证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重要措施。2015年本中心进行三次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参加学位论文中期检查的澳门学生8人,所有学生全部通过检查。

虽然存在地域局限,但澳门法律硕士和导师通过各种途径认真沟通,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时一致通过。

三、实施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培育计划

为了有效提高澳门法律硕士研究生科研创新能力,提升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推动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培养,培育研究生的自主创新能力、激发其科研创新动力,支持研究生在科研领域的自由探索、自主创新活动。我中心积极鼓励学生参评学校特设的“学术交流活动资性助”、“交流学习活动资助”、“学术论坛活动资助”、“学科竞赛奖励”、“专业实践活动资助”等项目。

四、澳门法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评优工作

由于学校和中心从上至下对于学生学位论文质量的严格要求和把控。2016年5月,学校启动“华侨大学研究生承志英才优秀学位论文评选与奖励”工作。

五、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教学

加强案例教学,是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能力培养,推进教学改革,促进教学与实践有机融合的重要途径,是推动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手段。中心领导高度重视案例编写,继教鼓励教师将编写教学案例与基于案例的科学研究相结合,编写过程注重理论与实际相结合,开发和形成一大批基于真实情境、符合案例教学要求、与国际接轨的高质量教学案例。

六、教育发展方向和法治人才培养的创新

积极参加全国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指导会议,与同行共同商讨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发展方向和法治人才培养的创新。2016年7月,张国安老师参加了由全国法律硕士教指委组织,在黑龙江大学举办的全国法律硕士实践教学专题培训班。

上一篇:招生简章
下一篇:办学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