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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开展2019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年05月22日 14:57     点击:

研究生毕业班级

为提高研究生学术水平,鼓励研究生开展创新性的科学研究工作,根据《华侨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办法》(华大研〔2018〕2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2019届毕业生规定学制期间获得的学术成果(论文、专利、咨询报告)均可申请优秀成果奖励,硕博连读学生所有成果待博士毕业时再统一申请。2018届毕业生(不含毕业后留本校任职的)毕业一年内见刊的论文可申请优秀论文奖励。

二、申报要求

优秀学术论文、优秀专利、优秀研究咨询报告均须以华侨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为成果第一作者

20196月前尚未见刊的论文或尚未授权的专利,可待实际确认后于下一学年申报,毕业后一年及以上确认成果不予参评。毕业后留本校任职的研究生在入职后确认的学术成果不予参评。

三、申报时间

学生本人于6月3日前将申请表、成果复印件(论文含检索页、专利含证书、研究咨询报告含采纳证明)、研究生学术成果简介(理工科一类A及以上论文、文科一类B及以上论文、发明专利须提供)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汇总表报送法学院512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汇总表及研究生学术成果简介发送至1007292832@qq.com

 

附件:

1.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申请表

          2.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申请汇总表

3.拟申请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个人领取账号登记表

4.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简介模板

5.《华侨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励办法》

(华大研〔2018〕23号)

 

 

华侨大学法学院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