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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实务系列讲座之四——认定自首情节的实务分析

发布日期:2016年04月19日 00:00     作者:殷桂敏      点击:

201648日下午,法学院刑事法律实务系列讲座第四讲在洪祖杭楼大模拟法庭举行。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黄生计法官应邀作了题为自首情节的认定的讲座。讲座由法学院薛少林博士主持,全体大二学生参加了本次讲座。

讲座中,黄庭长立足于司法视角,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自首相关规定的内容一一展开,深入浅出地阐明了自首情节认定相关问题。首先,黄庭长简要介绍了自首情节的基本概念,自首包括典型自首和准自首。接着,黄庭长对关于自动投案的具体认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具体认定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和不同种罪行的认定以及对自首的被告人的处罚四个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解释和说明。此外,黄庭长还结合理论和实务,针对三个不同的典型案例作了深刻的分析。

最后,薛老师对本次讲座进行了小结和点评。本次讲座在同学们热烈的掌声中顺利结束。 (文)林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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