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讲堂

当前位置: 首页 >> 人才培养 >> 本科生培养 >> 实务讲堂 >> 正文

民商法律实务讲座之四——“P2P之前世今生”

发布日期:2019年12月05日 15:33     点击:

20191021日下午,法学院主办的“民商法律实务讲座”第四讲于祖杭楼27教室举行。福建联合信实律师事务所(简称“信实”)金融法律事务部主任、高级合伙人律师廖山海及资深律师吴立智应邀,为2018级本科生讲授了题为“P2P之前世今生”的专题讲座。

   首先,吴律师提出了P2P”的概念,并简述了P2P的时间简史。P2P:创设于孟加拉国,最初为解决贫苦民众的短期微小贷款问题而生。于2007年进入我国的互联网金融行业,之后10年间得到迅猛发展,发展最直观体现在P2P网贷平台暴增上。与此同时也诱发了种种问题,如层出不穷的项目自融等风险事件。现2019年随着相关借贷司法解释的出台,网络借贷行业直接进入清退阶段,标志着P2P时代的消亡。

   其次,吴律师谈到了P2P的监管政策。201535日政府工作报告中“互联网+”行动计划----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提出,成为了监管政策的分水岭,国家对于P2P的发展从鼓励进入到了限制阶段,国家通过监管持续加码来合理规范金融网贷平台,并逐步形成一套监管体系。在全面梳理了P2P的鼓励发展阶段、监管体系的逐步完善建立阶段、合规检查及整治阶段的基础上,吴律师提出“退出是关键词,退出是主旋律”的观点。

   随后,廖律师从概念定义和金融理论角度进一步解读了P2P的应有之义,同时还通过梳理2012年以来民间借贷以及金融纠纷的审判规则分析民间融资之发展变化,对P2P发展及其“异化”现象的缘由予以剖析,并与同学们互动。“你们学生之间有小型借贷吗?”廖律师以此开头,拉近与学生们的授课距离,同时也得到了同学们的积极回应。并列举了一系列小型借贷例子,结合具体的法规条例讲述了对于“P2P的评析”。

通过本次讲座,同学们对P2P借贷关系有了更加深刻地认识,为同学们今后系统地学习合同法打下良好开端,奠定坚实基础,收获颇丰,受益匪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