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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大学生教育实践基地校园讲座暨刑事法律实务讲座第一讲

发布日期:2015年04月29日 00:00     作者:吴雪静      点击:


2015年4月23日下午14:30分,省学生教育实践基地校园讲座暨刑事法律实务讲座第一讲在华侨大学法学院洪祖杭大楼模拟法庭举行。
本次讲座由法学院白晓东副院长主持,邀请泉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全国文明律师事务所—福建泉中律师事务所主任、著名刑辩专家涂明忠律师作为讲座主讲嘉宾。涂明忠律师的讲座主题是《交通肇事案件中的故意与过失》,涂律师从其亲身经办的4个交通肇事案件出发,就交通肇事案件司法实践中经常面临的犯罪定性困境和难题,尤其是交通肇事案件经常被作为故意杀人案、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这一司法现象为分析文本,重点就影响定性的主观因素的认定,结合具体案件,详细解读了故意与过失,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之间的区分以及司法认定主要关键点,从而将理论上极好区分,而实践上极难辨别、极易混淆的主观罪过条分缕析,一一辨明。令人印象深刻的是:涂律师不但能立于生活观察,巧妙解释避让型交通事故的过失本质,还能立于技术层面,指出不可避免型交通事故罪过缺乏故意的逻辑根据。同时,涂律师还立于法律的视角,阐发法律的真意,告诫后学谨守法律人的良知和正义感,敬畏生命,守望司法底线的终极追求。涂律师的讲座让同学们醍醐灌顶,大受启发。白晓东副院长对本次讲座进行了总结,希望同学们结合交通肇事罪、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罪名规定,结合刑法总则相关 原理,尝试从某一角度分析和解决刑事实务中法律问题,提高自己思考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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