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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侨大学法学院2020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日期:2020年05月20日 13:19     点击:

华侨大学法学院2020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华侨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华大研〔2020〕8号)的文件要求,结合法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具体内容如下:

1.指导思想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按需招生,宁缺毋滥,确保招生质量。

二、研究生招生小组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长:许少波

  副组长:刘  

  成员:许少波      白晓东 黄奇中 林伟明   陈斌彬

(二)研究生招生复试巡视督查小组

组长:曾佳扬

成员:曾佳扬  靳学仁 罗  

三、复试分数基本要求

根据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经研究决定,本单位复试最低分数线如下:

学位

类型

学科门类(专业)

或专业学位名称

总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单科

(满分>100分)

备注

法学

诉讼法学

325

46

69

不接收调剂

法学

民商法学

325

46

69

不接收调剂

法学

经济法学

325

46

69

接收调剂

法学

国际经济法学

325

46

69

不接收调剂

(含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

四、调剂

(一)调剂申请条件

1.符合我校招生简章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国家教育部统一划定的A类地区复试分数线(国家线包括总分线和单科线)

3.调剂专业应与报考专业为同一个一级学科(专业代码前4位为【0301】),且外国语考试科目必须为英语。

4.同等条件下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优先;高分通过大学英语四级、六级的考生优先。

(二)调剂程序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须经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提交调剂信息、办理调剂手续。调剂系统5月20日正式开通。我院通过“招生信息网”对调剂系统中符合条件的考生择优发送复试通知。第一次开放调剂系统接收调剂考生的时间为5月20日零点开始,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是否再次开放调剂系统接收考生调剂视5月25日复试情况而定。

五、复试

(一)考生资格审查

考生将下列材料原件的扫描件(或拍照)提交,应保证所提交电子版材料的清晰度。

1.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需亲笔签字。(该表可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hqu.edu.cn下载)

2.本人二代身份证(包括正、反面)

3.准考证

4.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往届考生,提交本科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若无学位证书须说明原因;专科起点获本科毕业证书或专升本的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

5.应届生提交注册完整的学生证(其中自考或网络教育本科应届生按简章要求提供相关说明)

6.教育部学籍/学历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7.在国外获得学位的考生,应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8.享受教育部加分政策相关证明材料

9.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该表可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hqu.edu.cn下载)

10.大学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或档案单位红色/蓝色公章)

11.通过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国家司法考试的考生须提供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往届生)或客观题和主观题成绩单(应届生)

12.通过英语四、六级考试者,须提交成绩单或其他外语水平能力证明

13.其他证明材料(荣誉证书、专家推荐书、读研计划等)。

请将以上电子版材料于5月21日前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到邮箱:JHLiu@hqu.edu.cn。(文件命名格式:姓名+考生号+复试资格审查材料)

复试费:130元/生,未在学校或学院规定的时间内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后续不再安排复试;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或者未获得复试资格而错缴费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还。

(二)复试时间、方式

我院2020年法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定于5月25日上午8点开始,通过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采用网络面试的方式,现场抽题作答。考察内容包括专业科目与英语口语。每个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三)网络远程复试的要求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网络远程复试所需的软硬件设备及环境准备和测试,并按学院规定的时间完成网络远程复试模拟演练,确保设备功能、复试环境等满足要求,模拟演练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1.硬件准备

考生需要使用“双机位”模式参加复试,即需要准备2台带摄像功能的设备,电脑+手机或笔记本+手机或手机+手机。1台用于面试设备(主机位,建议使用内置摄像头和麦克风的笔记本电脑或带声卡的台式电脑外接摄像头和音箱),放置在考生座位正前方,视频监控范围应保证考生在坐姿状态下能够完整清晰覆盖头部到桌面位置;1台用于监控面试环境的手机(辅机位,确保视频功能正常,画面清晰),放置于考生右后方45度位置,确保监控范围覆盖第一台设备的显示屏幕和考生本人头部、背部、手部。

2.软件准备

复试面试统一使用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简称“面试系统”),考生需提前在双机位设备安装软件并熟练操作。

学信网高校招生远程面试系统安装要求:电脑端需安装最新版Google Chrome 浏览器,系统登录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考生用之前网报时的学信网账号登录即可,不用重新注册。面试系统具体各项要求,请详细阅读考生操作手册(手册网址链接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手册二维码如下),建议安装支付宝APP(实人验证用)。

 

3.复试场所准备

1)选择安静、无干扰、光线适宜、网络信号良好、相对封闭的场所作为复试场所(严禁在培训机构、网吧等公共场所)

2)保障有线宽带网、WIFI、4G网络等至少两种网络条件。若使用电脑,建议优先使用有线网络;若需使用手机4G网络,请保障4G网络信号稳定顺畅,并确保手机流量充足

3)保持复试场所干净整洁,提前清理桌面,可视范围内无任何与复试相关的书籍、参考资料等违禁物品。

4.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前需要准备的考试物品

1)初试准考证(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3)考试物品,如签字笔、空白纸。

  1. 复试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指定面试系统,携带规定的考试物品候考,并主动配合考务工作人员完成身份验证核查、周围环境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2.复试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考场规则(网址:https://yjszs.hqu.edu.cn/info/1013/2260.htm),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禁止将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复试全程只允许考生一人在面试房间,禁止他人进出。若有违反,视同作弊

    3.复试过程中,考生应正对(主机位)摄像头,保持坐姿端正,双手和面部在(主机位)画面中清晰可见,保证音频视频设备全程打开。(辅机位)须关闭移动设备通话、录屏、外放音乐、闹钟等可能影响复试的应用程序

    4.考生应提前做好充足准备,保证设备电量充足,网络连接正常

    5.复试期间如果出现网络中断或者设备故障等突发情况时,请考生不要慌张,及时与工作人员保持沟通,等待协助妥善处理

    6.提前做好防干扰工作:

    1)提前告知家人及复试场地周边相关人员,在你复试时保持安静,为你创造良好的复试环境,并在门口做好温馨提示;

    2)关闭手机无关闹钟,手机应调为震动或静音,如遇到网络中断等紧急情况时,注意接听招生学院老师的来电。

    重点提示:如果主机位(面试时使用机位)使用的是手机,请在复试前主动设置来电呼入限制,防止复试时被呼入的电话打断复试。为保证紧急情况与招生学院老师联系,可将招生学院老师的电话设置为白名单。

    3)关闭辅机位的音频连接,防止出现呼啸、回声,只保持视频连接。

    7.如答题过程遇较长时间网络、硬件等故障,经电话沟通后,系统将为考生设置“暂缓”,待其考生面试完毕后依次重新进入面试,并重新抽题回答。如果电话联系不上或者上述情况后面再次发生,则可能取消考生面试资格。具体决定由复试面试组长做出。

    8.如果面试当天因整体系统问题无法正常使用,必要时将采用备用平台腾讯会议进行后续面试应急,因此考生应同时下载安装腾讯会议PC端/APP备用。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内容考核成绩之和,满分为1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以下),不予录取。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30%,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70%。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方法

    严格政审,结合其面试表现,必要时与其毕业院校(工作单位)进行充分沟通,对每一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严格考核。

  2. 体检

    考生在获得拟录取资格后两周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体检报告单。我校今年不组织考生进行集中体检,请考生自行前往所在地县级人民医院或二级甲等资质以上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报告单有效期三个月),体检项目可参照华侨大学研究生入学复试体检表(该表可在华侨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jszs.hqu.edu.cn常用下载栏下载)。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

    六、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总成绩=初试成绩÷5 ×70%+复试成绩(百分制)×30%,保留两位小数。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原则上按考生的总成绩排序,适当参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情况、本科阶段各科学习成绩、科研成果及能力,严格政审,确定拟录取名单。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将公布在学院主页(网址: http://law.hqu.edu.cn/),请参加复试的考生随时留意。

    复试不合格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

    其他

    1.复试录取事宜咨询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0595-22693623

      考生投诉、申诉受理部门联系方式:罗老师、0595-22692290

       2.本实施细则,由华侨大学法学院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