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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工作快报第171期


 作者: 日期:2007-12-16 10:43:03 点击:

 

法西斯土51法学院学

 

《法苑》增刊    每周四出版    出版日期: 20071214

 

    : 钟伟丽                       指导老师: 陈天年   肖景川

    : 郑辉清                           : 陈巍虹

责任编辑:                          投稿邮箱: xuetong06@yahoo.com.cn

 

华侨大学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十一(总第171)华大报字()14      仅限校内发行

 

重要公示

院荣获华侨大学2007年暑期学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

在院团委的精心组织和大力支持下,同学们利用暑期开展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经过院团委以及实践部同学对各团队实践活动材料的认真总结,我院顺利完成了申报工作,并荣获“华侨大学2007年暑期学生社会实践获优秀组织奖”。以下附:

我院4个团队荣获华侨大学2007年暑期学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

所属团队名称

项目负责人

环境灾民的生存困境与权益保护调研团

053)杨 程

“慈善民生·和谐稳定”—— 关于深圳慈善事业现状及相关法律体制完善的调研实践团

053)李婉瑜

孤岛中少数民族文化的法律保护——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化保护调研团

054)王 磊

少数民族地区生态环境问题及其影响调研团

055)刘魏巍

我院18名同学荣获“华侨大学2007年暑期学生社会实践积极分子”称号

姓名

所属团队名称

吴政权

新农村建设中的农民权益问题——以革命老区江西省新干县新农村建设为例调研团

马丽娟

宁夏地区荒漠化治理与生态移民调研团

 

探视权问题的研究实践团

谢淑玲

中国环境保护问题及法律对策调研团

王舒琼    

孤岛中少数民族文化的法律保护---湖北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文化保护调研团

王哲丽

自然灾民的权益保障——关于浙江苍南、福建福鼎两地的台风受灾情况及法律问题的调查团

 

东北农民收入调研团——以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为例

汤钦洪

川藏骑行团

赵国  晓丹   魏薇

“海西春雨行动”之创业在海西 援助在行动实践团

李婉瑜

“慈善民生·和谐稳定”——关于深圳慈善事业现状及相关法律体制完善的调研实践团

杨远英  王春霞

新农村背后的农村卫生状况实践调查团

 

环境灾民的生存困境与权益保护调研团

黄毛毛

深圳市"救助管理工作"实地调研团

黄斌平

农村家庭结构断层现状调研团

 

我院2支团队荣获华侨大学荣获2007年福建省大中专学生志愿者                      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先进集体

团队名称

负责人

华侨大学“海西春雨行动”之法学院暑期普法宣传与援助服务团

李宗泰

华侨大学自然灾民的权益保障调研团

杨晓明

我院4篇作品荣获华侨大学2007年暑期社会实践优秀论文

等级

作品名称

作者或所属团队

一等奖

环境灾民的生存现状与权益保护制度调查

环境灾民的生存困境与权益保护调研团

三等奖

“慈善民生·和谐稳定”——关于深圳慈善事业现状及相关法律体制完善的调研

“慈善民生·和谐稳定”——关于深圳慈善事业现状及相关法律体制完善的调研实践团

三等奖

东北农民收入问题调查报告

东北农民收入调研团——以吉林省松原市乾安县为例

三等奖

华北缺水地区水污染现状的法学分析

中国环境保护问题及法律对策调研团

关于推荐2007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

2007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的评选活动已经开始,请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2、勇于克服在经济上或者其他方面的困难,表现出顽强毅力,拼搏进取,事迹突出)的欲报名的同学,自行到占座网(www.zhanzuo.com)下载申请表格并填写完整,在1219之前送至团委。相关事宜可到院团委咨询。

关于加强住宿管理规范外出请假制度的通知

各班级:

根据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和《华侨大学学生外住管理规定》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本科生和研究生的住宿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生活秩序,维护学生的切身利益,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现结合我院实际,特进行以下通知:

一、私自外住处理办法

1、学院根据社区中心每周反馈的外住学生名单,剔除已经请假备案的同学,将私自外住的同学在院学生工作快报上通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院团委进行情况说明,逾期不到者,按外住论处;

2、到院团委进行情况说明的同学(责任人),学院将给予批评教育,按《华侨大学住宿生社区表现量化考评办法》扣相应的表现分,责任人要书写检讨书和承诺不外住保证书,保证以后外出前请假备案。如经教育不改再次出现外住记录的,将直接给予通报批评,通报家长;凡多次劝阻不听或因外住受处分后在规定时间内仍不搬回宿舍住宿,即连续第三次出现外住记录的,学院将要求责任人填写《华侨大学违纪处分事实认定表》,视情况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直至勒令退学处分,上报学校,处分认定表装入个人档案,并同时一份寄送家长;

3、 凡属不听劝阻私自外住的,取消其当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学生干部撤销其干部职务,困难学生取消其生活补贴、国家助学贷款等申请资格,已发放的各种补助追回。

4、因私自外住在快报上通报批评以及给予处分的,视情况在下学年的综合素质测评中扣分直至降为不合格;该生所在班级(团支部)在参评先进集体时将扣除一定比例的分数;

5、外住学生因自己的不当行为给学校造成恶劣影响者,学校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二、外出请假手续

1、毕业班同学外出住宿请假手续如下:

1)按照学校规定,除走读生以外,所有同学须每天按时归宿,住宿;以下各种情况分别对待:

2)所有毕业生,如本学期没有课程,需要回家或外出找工作、实习的,应到院团委填写《请假条》和《法学院毕业班同学外出请假及不外住承诺书》,经班主任和学院同意后方可离校,并在规定时间内返回;

3)家住泉州市区的毕业生,如本学期有课程,则视上课时间情况在学校或回家住宿,并到院团委填写《泉州市区学生外出请假及不外住承诺书》,在非周末时间回家前在楼栋登记备案。

4)家庭在大泉州的毕业生,如本学期有课程,则须在学校住宿,并在非周末时间回家前到院团委登记备案。

5)家庭在非大泉州和省外的毕业生,如本学期有课程,则须在学校住宿,并在偶尔需要外出前到院团委登记备案。

2、非毕业班同学外出住宿请假手续如下:

1)按照学校规定,除走读生以外,所有同学须每天按时归宿,住宿;以下各种情况分别对待:

2)泉州市区同学,到院团委填写《泉州市区学生外出请假及不外住承诺书》,保证不出现连续一周不在宿舍住宿情况,并在非周末时间回家前在楼栋登记备案。

3)家庭在大泉州的同学,如需要在非周末时间回家,事先须到院团委请假并登记备案。

4)家庭在非大泉州和省外的同学,如有事外出,应在外出前到院团委请假并登记备案。

3、需要课请假但在校住宿的同学,仍按照日常请假手续办理。

三、相关说明

1、私自外住是指未经学校批准,私自在外租房住宿或变相私自在外租房住宿的学生(如周末私自外住、日租房、未办理备案手续外出找工作或实习等)。

2、本院所有学生原则上均由学校统一安排在校内指定的学生宿舍内住宿。禁止任何学生私自走读、外宿或租房住宿。

13周社区中心反馈外住同学名单

楼栋

房号

姓名

年级

  时间  (日期)

备注

12.3

12.4

12.5

12.6

12.7

1#后排

310

董自彪

2004

不在

不在

不在

不在

不在

通报后有第二次外住记录

1#后排

312

吴成炼

2004

不在

不在

不在

不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