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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7年度征兵工作的通知


 作者: 日期:2007-10-28 14:27:19 点击:

 

  2007年度征兵工作已经开始,征召在校大学生入伍是每年冬季征兵工作的一个重要任务,结合泉州市丰泽区征兵工作进程安排,现将我校有关征兵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和范围

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在校男大学生(一年级新生为主)。

二、征集年龄

年满18周岁至23周岁(年龄截止20071231)。

三、体格条件

应符合国防部颁发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其中主要事项有:

1身高标准为162厘米以上。

2、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0%

标准体重=(身高-110)公斤;

3、视力标准的除特殊要求的条件兵外,右眼裸眼视力为4.8,左眼裸眼视力为4.6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四、2007年冬季征兵时间安排

报名截止日期为112

11120日为体检、政审阶段;

1120129为复查、走访、定兵阶段;

121031日为新兵交接、运输和总结阶段。

五、报名地点

各学院团委,学院收齐后统一交校团委。

六、报名递交材料

1、华侨大学2007年冬季应征学生报名表(校团委主页下载)。

2、书面申请书(表明自己参军入伍的决心,要附家长签字意见)。

    3、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

七、有关优抚政策

1、泉州市丰泽区

优待金为7920/年;服役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区政府负担;荣立二等功的增发70%;荣立三等功的增发30%;获得优秀士兵的增发10%

2、华侨大学

参见校团委网站“文件库”《华侨大学学生应征入伍优抚及退役政策若干规定(试行)》,其中主要优抚政策有:

(1)退出现役,经学校批准后可调换专业。

(2)退役复学后获优秀奖学金的,提高一个等级授予(不包括一等奖),获专业奖学金二等奖的,按一等奖授予。

(3)在服役期间未受处分者,其返校后继续读书的学费,学校给予补助一半(学分制交费后每学年按20学分补助学费)。对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免交全部学费。

(4)应征同学若是共青团员,则授予“华侨大学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并给予800元奖金。

七、其他要求

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近几年我校学生在征兵中表现非常踊跃,体现出当代青年大学生对保家卫国的强烈责任感和使命感。希望各单位借今年征兵机会加强对广大青年学生的爱国主义教育,通过“好儿女,当兵去”等征兵宣传,激发他们爱国之情、报国之志、卫国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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