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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级:
今年1至2月份,我国南方大部分地区和西北地区东部遭受了罕见的持续大范围的雨雪和冰冻灾害,我校部分学生家庭因此遭受较大的经济损失。为保障这部分同学能安心学习,经研究决定对2008年家庭受灾学生发放困难补助。现将我院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
1、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不包括已请假离校同学),家庭经济困难,学习刻苦,勤俭节约,社区表现良好;
2、家庭所在地为湖南、贵州、安徽、广西、湖北、江西以及西北个别省市的同学;
3、学生家庭因受今年雨雪和冰冻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的侵袭而遭受重大经济损失,造成学生生活困难。
二、资助金额:
按照学生所在省市、家庭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程度分两等补助发放,由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学院审核。
三、发放办法:
1、困难补助的发放应当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3月10日-11日,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法学院2008年家庭受灾学生困难补助申请表》,认真、如实陈述家庭受灾情况和个人学习生活困难情况,统一交班级初审;
(2)3月11-13日,班级审核同学申请表,根据申请表情况填写《法学院2008年家庭受灾学生困难补助汇总表》(书面和电子版),交班主任审核签字,并于13日上午10:00前将同学申请表和汇总表交到院团委,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jinyu@hqu.edu.cn
(3)3月13-14日,学院根据学生家庭实际受灾情况对申报学生进行认真审核、筛选并进行公示,于3月14日前填写《华侨大学2008年家庭受灾学生困难补助汇总表》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
2、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批通过后,学院按审批名单造《华侨大学(本专科、研究生)困难补助发放花名册》,报财务处后一次性打入学生本人助学金专用银行帐号。
3、各班应认真通知审核,组织同学做好此项补助工作。凡虚报瞒报、逾期未报、错误报送的一律取消补助资格。
法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OO八年三月七日
附:《法学院2008年家庭受灾学生困难补助申请表》
法学院2008年家庭受灾学生困难补助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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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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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 级 |
级 班 |
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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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省市 |
省 市 |
是否贫困生 |
否( )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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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奖情况 |
平均 元/年 |
贷款金额 |
平均 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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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补贴 |
等级 |
勤工助学 |
平均 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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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庭
受
灾
情
况 |
包括天气影响情况、家庭遭受重大受灾的具体情况,对个人路途、学习、生活的影响程度和表现等(不够可写背面)。
根据以上家庭受灾情况,个人拟申请补助金额 元,本人保证以上所述客观真实,并愿接受校院和班级监督核查。签名: | |